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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假冒商标侵权处罚

更新时间:2025-10-16      点击次数:3

    商标侵权诉讼的难点,首先是商标侵权认定难。主要体现在(1)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判定,简单说就是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有特定的联系,就属于近似商标侵权。具体来说认定商标相同或近似应遵循的原则要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准,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同时还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凸显部分和有名度。(2)类似商品、服务以及商品与服务类似的认定。第二是取证难。主要体现(1)商标侵权形式隐蔽,比如用自己企业名称字号,傍有影响力的品牌、打擦边球等;(2)商标侵权商品的消费群体对准农村市场,消费者贪图便宜,辨别能力差,缺乏商标保护意识,地方行政监管力量弱;(3)销售商标侵权商品以城区批发户为主,通过小的个体批发户大面积快速零散销售。 商标侵权咨询,专业团队,诚信服务,信守承诺,找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公司。惠州假冒商标侵权处罚

    当事人在商标注册和商标侵权中,经常问到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商标服务团队一个问题,商标诉讼中,商标侵权的混淆认定标准是什么?商标使用的本意就是可以区分和追溯产品的来源,如果商标在使用过程中,给消费者带来混淆,消费者就会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导,这样就对商标的持有人的品牌会造成不良影响,所以在商标侵权诉讼中,是否会造成混淆(包括可能的混淆)是认定商标侵权的主要依据。但是否会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需要考虑多种因素综合判断,包括涉案标志与涉案商标之间的近似程度、涉案标志是否有注册商标及当时注册时的审理情况、涉案标志在市场上的实际使用情况、消费者看到该标志后是否确切联想到商品的来源等等。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商标侵权行为,从该法条上看,对商标混淆的简单认定就是“商品类似并商标近似”。 惠州假冒商标侵权处罚商标侵权诉讼中的不正当竞争诉讼?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

    商标侵权诉讼中,不侵犯商标权抗辩有哪些?(1)非商标性使用抗辩。商标性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非商标性使用”是“商标性使用”的对立面,指不具有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的使用,不属于《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商标性的使用。(2)合理性使用抗辩。包括:描述性合理使用,即为了说明或者描述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而使用他人商标;指示性合理使用,即使用他人的商标指示他人的商品或服务,以此来表示自己所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内容或用途等。(3)在先商标继续使用抗辩。据以抗辩的在先使用商标,在一定范围的相关公众之中产生相应的影响,成为相关公众识别商品来源的标识。(4)商标权权利用尽抗辩。商标权人通过该商品及所附商标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已实现,商品物权已转移,商标权人即在该商品上的商标权利即告穷竭,丧失对附有该商标的商品再销售、转卖、处置等行为的控制权。(5)不构成混淆抗辩。(6)权利滥用抗辩。商标权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恶意取得并行使商标权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要做商标侵权诉讼,必然要涉及到商标使用问题,商标使用的形式包括哪些呢?(1)直接标注于商品或服务场所的使用。比如,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等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或其包装、容器上;或者直接标注于服务场所;也可以使用在商品或服务附加的标签、产品手册、使用说明书、价目表及其他与商品或服务相关的物品上;或者使用在销售或服务合同、票据、维修维护单等与商品销售或服务有关的交易文书上。(2)将商标使用于广告宣传、展览等商业活动中。比如通过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宣传自己的商标,或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上刊登广告、提供印有商标的宣传广告品、展示标注商标的商品等。(3)在企业官网、互联网平台、微信公众号、社交网络平台、自媒体、APP、二维码等载体上使用商标用于宣传推广商品或服务;或者通过设置搜索关键词,使消费者很容易找到推广的产品、销售方、合作方,意图让消费者建立商标与商品或服务的某种联系,也可能属于实现了商标的识别功能。 商标侵权案件代理,沟通清晰,方便简捷,费用低,效率高,找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

如何做好商标侵权诉讼中的商标侵权证据保全公证?商标侵权证据在商标侵权中是决定胜负的重要环节,商标侵权证据保全公证就显得尤为重要。很多人当时觉得自己对对方的商标侵权商品和商标侵权行为拍个照、录个像就可以完成公证,实则不然。商标侵权证据保全公证应该由具备商标侵权案件公证资质的公证机构进行,以保证公证的真实、准确和有效,因为公证机构会对商标侵权证据进行多层面、细致的检查和鉴定,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因证据不足或不全而导致的诉讼失败,更为重要的,公证机构在做证据公证保全的时候,会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商标权人的证据不会泄露,从而保证商标权人的权益不受损害。商标侵权诉讼案情如何走,分析到位找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珠海恶意商标侵权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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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侵权纠纷中如何处理商标和企业字号的充突?商标是区别不同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企业名称是区别不同市场主体的标志,其中企业字号是区别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商标权和企业名称均是经法定程序确认的权利,分别受商标法律法规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法律法规保护。《商标法》第五十八条明确了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企业字号主要存在两种侵犯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形,一是通过改变企业字号的字体、颜色等方式突出使用字号;二是企业字号与企业名称中的其他文字字体、颜色、书写方式等保持一致,针对前面一种情形,已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的使用,《商标侵权判断标准》明确了依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商标侵权查处,针对第二种情形,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惠州假冒商标侵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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